大學英語
大學英語課程的教學目標是培養學生具有較強的閱讀能力和一定的聽、讀、寫、譯的能力,使他們能用英語交流資訊,幫助學生打下紮實的語言基礎,掌握良好的語言學習方法,提高文化素養,以適應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的需要。
根據學士學位課程學習計劃,所有學生一般必須完成12學分的大學英語課程(註)。大學英語課程分一、二級共兩個級別,學生必須按程度順序完成及通過每一個級別,直至修畢所有學分。
註: 以下課程除外
課程 | 修讀科目 |
內外全科醫學學士 | 不設大學英語課程 |
國際旅遊管理學士 | 英文I/英文II/專業英語I/專業英語II/專業英語III (共16學分) |
外國語學士(只限英語專業) | 不設大學英語課程 |
商學學士/款待服務學士 | 英文I/英文II(共6學分) |